为便利服务船员,及时解答船员职业、政务服务等相关业务问题,交通部海事局自2022年6月24日起正式运行“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热线号码:400-856-6180;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
热线电话受理船员从业、培训、考试和发证等相关船员业务咨询。船员可直接拨打热线号码。
为高效准确地解决船员朋友遇到的困难,热线还特别邀请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专业研究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全国各直属海事局都指定联络员为热线提供团队支撑,全方位、高效率地为全国船员提供专业服务。
热线开通半年以来,已累计接听船员来电25751个,拨出回复电话592个,日均答复船员咨询213.6个。很好的服务了船员,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少船员朋友不知道自己船上服务资历如何计算,而服务簿资历即使差一天在需要考试和发证时都不会被海事局接受,有很多船员朋友因为没有算准资历而耽误了培训和换证。工作中很多船员咨询过这样的问题,实际上资历计算不难,只要知道计算方法,就能轻松算准船上服务资历时长。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学习船员资历的计算方法。
船员海上资历时间计算参照公约规范标准计算,月系指日历月或由少于1个月的时间段所累积成的30天(总月数=日历月数+不满1个月的天数累加/30)。
具体计算方法举例如下(服务簿记载时间):
举例1:某船员的第一段资历是2月5日到4月9日,按日历月的计算公式:2月5日到3月4日算1个月,3月5日到4月4算1个月,4月5日到9日算5天,累计共2个月5天。该船员第二段资历是5月10日到8月17日,按日历月的计算公式:5月10日到6月9日算1个月,6月10日到7月9日算1个月,7月10日到8月9日算1个月,8月10日到8月17日算8天,累计共3个月8天。则该船员的资历计算应为2+3月=5月。天数为5+8天=13天。两段资历合计为5月13天。
举例2:某船员的第一段资历是2月5日到4月14日,按日历月的计算公式:2月5日到3月4日算1个月,3月5日到4月4算1个月,4月5日到19日算15天,累计共2个月15天。该船员第二段资历是5月10日到8月27日,按日历月的计算公式:5月10日到6月9日算1个月,6月10日到7月9日算1个月,7月10日到8月9日算1个月,8月10日到8月27日算18天,累计共3个月18天。该船员的资历计算应为2+3月+(15+18)|30=5月+1月=6月。天数为3天。两断资历合计为6月3天。
看过上面的介绍和举例,相信大家对于船员资历的计算应该很清楚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问题一:什么是船员服务资历?
答:船员服务资历指船员在船工作记录,表明船员在何时、何地登船,何时、何地离船,并以何种职务在船工作。服务资历是船员职务晋升、保持证书有效及申请船员适任考试的重要依据。
问题二:船员服务资历如何体现?
答:目前,船员服务资历主要有两种体现方式,一种是通过船员依据服务簿记载内容在船员电子申报系统中如实填报资历信息,另一种是公司报备、船舶进出港报告以及前期现场办理任解职等渠道产生的资历信息。两种资历要相互对应哦。两方面信息一致的可以进行无纸化申报。
问题三:船员服务簿资历是有法律规定的吗?
答:船员服务簿作为船员职业身份法定证件,承载的最主要功能就是记载船员服务资历。通过服务簿记载船员服务资历具有明确、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效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二十二条 船长管理和指挥船舶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五)对本船船员进行日常训练和考核,在本船船员的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船员上船任职后和离船解职前,应当主动将船员服务簿提交船长办理船员任职、解职签注。
本文共分以下几方面进行相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考试
二、关于见习
三、关于资历
四、关于法规
五、关于考试报名、培训
六、关于换证
关于船员考试学习方面的问题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一、考试申请流程
问题:您好!请问如何申请海船船员考试?
答:您好!海船船员考试已实现网上申请。在考试报名时间范围内,您可登陆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ur.msa.gov.cn,进入船员电子申报系统的适任考试模块,选择报考机构、考试期数、申考专业、申考形式、申考类别职务、申考科目或项目等内容后提交申报。缴费时间内,初考考试应在考试报名确认通过后缴费,补考考试应在提交申报后即刻缴费。缴费方式可在“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缴费方式任选一种,缴费成功后即完成考试申请。
问题:船员信息采集我没有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的账号,如何登陆?
答: 您可持身份证到就近具有船员信息采集点的海事管理机构完成信息采集和综合服务平台开户。
问题:请问您已经进行船员信息采集了吗?
答:没有。
问题:船员信息采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您需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近期直边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到有船员信息采集点的海事管理机构进行采集。如有毕业证书和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船员证书,也一并提交校核。
二、考试单位的选择
问题:申请适任考试时系统中的考试单位如何选择?
答:初次考试需要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须报考所有的理论考试科目或者评估项目,实操评估补考应向初次考试报名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理论科目补考可向全国任一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院校生毕业后,可凭毕业证书向全国任一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初次考试。
三、考试收费标准
问题:适任考试具体收费标准是?
答:初次考试的管理级和操作级船员理论考试收费为345元/期,评估考试450元/期,支持级海船船员理论考试收费为150元/期,评估考试250元/期。补考的收费标准均为初考的一半。
一、初次申请适任考试
问题:我是一名航海类院校全日制学生,但是在学校没有参加船员适任考试,现在可以直接报名三副(三管/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吗?
答:首先需要确认您所在的学校是否取得相应职务的培训许可,若您是取得培训许可后入学的全日制学生,学校进行毕业报备后,您可申请初次适任考试,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毕业5年内,可凭毕业证书向任何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二是毕业5年后的,应具有不少于12个月相应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的海上服务资历;三是非“11规则”毕业生,还应完成知识更新培训和模拟器培训。
二、补考次数计算
问题:如果不通过,补考次数如何计算?
答:理论考试和评估考试的补考次数分别计算,但补考次数均不得超过5次;每申请1次补考,不论申请科目或者项目的数量,均视为1次。
三、补考有效期
问题:补考有效期是多久?
答:从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有效,补考仍未通过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
四、考试成绩公布及有效期
问题:考试成绩多久公布?
答:海船船员理论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英语评估及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成绩在当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其它项目海船船员评估成绩当天公布。
问题:考试成绩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理论考试和评估项目全部通过之日起5年内有效。
五、考试成绩降航区相关规定
问题:在3年补考期限内,如果仅有个别科目、项目考试未通过,其他成绩是否可以作为降航区的适任考试成绩?
答:若申请的是无限航区考试,以下科目或者项目不合格,其他成绩可以作为沿海航区相同职务适任考试成绩:
(一)船长和驾驶员“航海英语”理论考试;
(二)轮机长和轮机员的“轮机英语”理论考试和“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三)电子电气员“船舶电子电气员英语”理论考试科目和“船舶电子电气员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四)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五)电子技工“电子技工英语”理论考试科目和“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
GMDSS通用操作员的“英语阅读”理论考试和“通信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不通过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其他成绩可作为GMDSS限用操作员适任考试成绩。
问题:请问我参加的“11规则”考试还有部分科目没有通过,是继续按旧要求补考还是按新规则补考啊?
答:参加了“11规则”考试有部分科目或项目未通过的,补考按“20规则”科目或项目执行。
问题:听说20规则考GMDSS证书取消了键盘操作项目评估,是这样吗?
答:是的,20规则实施办法中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评估项目中删去了键盘操作这一项目。
问题:听说20规则实施以后,通过三管考试就不需要报名值班机工考试了?
答:通过三管轮适任考试可视为通过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值班机工适任考试。
问题:按20规则,理论通过后就可以上船见习了,那见习是否影响实操补考时间啊?
答:根据20规则实施办法,航海类学生在理论考试全部通过后进行船上见习的,评估补考期限按照其船上见习所占用时间相应顺延。
问题:请问3年5次补考机会用完后,成绩还没有全部通过,是否可以再重新报名初考?
答:不可以。按20规则: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5次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20规则实施办法明确这里的“初次适任考试”系指船员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后,第一次申请相应的适任考试。
问题:船员三副大证考试理论考试通过了,但是评估考试 未全部通过,可以上船见习吗?见习资历可以用于以后换证吗?
答:可以,根据“20 规则”要求,船长和高级船员船上见习需在理论考试通过后进行,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水手晋升三副需要在 50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 6 个月的见习(在船长或者合格的高级船员的指导下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履行了不少于 6 个月的驾驶台或者机舱值班职责);航海院校毕业生通过三副考试的需要在5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 12个月的船上见习,其中至少应当有 6 个月是在船长或者高级船员的指导下履行了驾驶台或者机舱值班职责。GMDSS 任职资历,或者申请换证之日前6个月内有3个月的GMDSS 服务资历可以直接申请证书在有效(船长及值班驾驶员的资历可以算作 GMDSS 的任职资历)。如果不具有上述任职资历,或者证书过期在3个月及以上可以通过参加知识更新培训、模拟器培训,并根据不同过期年限按规定进行抽考,保持适任证书再有效。
问题:请问通过吨位(功率)提升的考试后,是否需要见习才能换取适任证书?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相关要求,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扩大、吨位或者功率提高的,可以免予船上见习。但申请总吨或者功率提高至3000总吨或者功率3000千瓦及以上适任证书的船长和管理级高级船员在理论考试通过后,应当在相应航区的3000总吨或者功率3000千瓦及以上见习相应的船长或者管理级高级船员职务3个月,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因此取决于你申考证书的功率,如果是3000千瓦以上的大管轮证书,需要进行3个月的船上见习后,才能换发新证书。
问题:请问在参加船员培训过程中可以请病假或事假吗?经常请假会影响考试吗?
答:学员在参加培训过程中可以按照培训机构的学员管理制度规范请、销假,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培训出勤率低于规定培训课时90%的学员,培训机构不得出具培训证明。学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相应培训项目的考试、评估。因此,对于短期培训学员,缺课可能就会导致本次培训后无法获取培训证明而无法参加考试。即使长期培训,缺课过多也会造成无法取得培训证明,导致无法参加考试。
问题:请问已经完成了无限航区一等三管轮适任证的培训和考试,还想考取值班机工证书,还需要参加培训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2019]292号)第四条: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培训课程,经确认已覆盖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培训大纲要求的,申请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等支持级船员适任考试可免于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后续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会颁布“20规则”实施办法,具体可以关注。
问题:我是一名航海院校的学生,听说从2020年11月1日起,必须完成船上见习后才可以申请适任考试,是这样吗?
答:不是这样的。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表注1规定“船长和高级船员船上见习需在理论考试通过后进行”,对于船上见习前是否需要通过评估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对于你们航海院校的学生,首先需要通过三副、三管轮或电子电气员的适任理论考试,评估考试可以在船上见习前,也可以在船上见习后进行。
问题:适任考试结束后什么时间能够查询成绩?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三条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在考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成绩。考生可以通过中国海事局网站(https://www.msa.gov.cn)、幸福船员公众号、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等途径查询适任考试成绩。
问题:受新冠疫情影响,船员补考都无法正常申请,请问如果由于疫情过了补考期限,海事局能给与补考适当延长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船员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船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自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满3年或培训合格证考试自初次考试之日起满1年,理论考试科目和实操考试项目未全部通过的,允许延长1年时间完成剩余补考次数的考试。
问题:我在今年1月份报名了XX海事局的三副补考,但由于新冠疫情没有参加补考,请问这种情况计入我的补考次数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船员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船员在疫情防控前已报名考试,后因疫情影响无法考试的,该次考试不计入补考次数;另外根据公告允许延长1年时间完成剩余补考次数的考试。
问题:我是2017年毕业的航海类学生,已经通过了三副的适任考试,但没有完成上船见习,受疫情影响我也不知道什么时间能够完成12个月的船上见习,请问我可以申请延长考试成绩5年的有效期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船员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疫情防控开始前适任考试或培训合格证考试全部理论考试科目和实操考试项目均已通过的,考试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1年。”,所以你不需要申请,你的三副考试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1年,不过你一定要在1年延长时间截止日(也就是你通过考试之日起6年内)前完成船上见习并申请三副适任证书。
问题:海船船员各职务的适任考试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有哪些考试科目和项目?
答:海船船员职务划分较多、各职务的适任考试条件和考试科目/项目不尽相同。
“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适任考试的条件可以查看“20规则”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
目前,考试科目和项目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2019]292号)附录2《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科目与项目》。后续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会颁布“20规则”实施办法,具体可以关注。
问题:请问社会上(如网站、论坛等)公布的题库是否和考试题库相关?
答:海事局从未公布任何船员理论考试题库,目前社会上(如网站、论坛等)公布的各类题库均和海事局无关;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便利船员服务清单的公告》(2014年第3号),2014年6月25日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中国海事服务中心考试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了船员实操评估题库。
问题:听说值班水手考试有必过题,如错一道就视为不及格,是这样的吗?如是,具体是哪一门科目?
答:根据现行船员考试安排,无限航区值班水手《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中“舵令”有必过题要求,如错一道就视为不及格。
问题:适任考试有多科不及格,补考可否单科申请?
答:根据现行规定,补考可以单科申请,但每申请1次补考,不论申请科目或者项目的数量,均视为1次补考。
问题:我参加了无限航区值班水手岗位适任培训,但是考试的时候,英语考试没有通过,现在可以申请无限航区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吗?服务簿可以申请签发国际航行船舶的吗?
答:可以。根据20规则要求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申请适任证书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但是根据《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专业英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要求,有下列情况的可免于参加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专业英语考试:
(一)无限航区值班水手/机工适任培训、GMDSS通用操作员及以上等级适任培训的学员;或者
(二)在航海类院校接受航海教育和适任培训的学生;或者
(三)在2008年10月1日前已持有海员证或者曾经持有海员证的现职船员。
问题:船员申请参加适任考试报名的要求和程序有哪些?
答:报名者应根据相应海事机构公布的考试计划在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申报者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岗前培训等情况属实,并确保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者须登录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msa.gov.cn)进入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业务申报操作。
2)推荐使用网上缴费,初考者在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3)缴费成功后,在当期考试开考前 5 个工作日内即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问题:船员申请适任补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申请补考者,理论考试和评估补考次数分别计算,但补考次数均不得超过5次;每申请1次补考,不论申请科目或者项目的数量,均视为1次。申请适任考试补考者,理论考试可向任何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但评估应向初次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问题:船员适任考试成绩有效期如何?
答:适任考试成绩有效期自理论考试科目和评估项目全部通过之日计算,5年内有效。申请适任考试者,自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补考仍未通过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
问题:已通过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相应科目或项目适任考试的,其成绩可否作为其申请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或电子技工适任考试相应科目与项目的成绩?
答:已通过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相应科目或项目适任考试的,且成绩在有效期内者,申请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或电子技工初次考试时,可按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科目与项目》的规定,其成绩可作为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或电子技工相应科目或项目的适任考试成绩。
关于船上见习相关事宜
船员船上培训见习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海船员[2018]54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发布并于2019年1月20日起施行。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见习开封实施主体
1、拥有自有或管理的船舶,或者与航运公司签订包含船上见习内容的配员协议,或者与航运公司签订配员协议及船上见习协议;
2、 学员舱室、生活和培训条件满足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的要求;
3、 已建立船上培训管理制度;
4、公司培训师、船上培训师具备与所开展的船上培训相适应的培训能力。
1、 具有所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所需的教学资料和设施设备;
2、 具有经过适当培训的公司培训师;
3、 已将知识更新培训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符合证明(DOC)。
4、满足条件的航运公司或外派机构可以按照管理要求向主管直属海事局提交相关资料,由主管直属海事局在船员管理系统进行允许见习设置。
1.船员本人不能够申请见习开封工作,应由所在具备条件的公司办理。
2.部分未向主管直属海事局提交相关资料未完成见习设置的公司暂不能办理。
公司培训师
船上培训师
1、公司培训师应由具有实际担任管理职务不少于3年且持有有效适任证书的自有船员担任,且与开展培训的船舶类型、吨位(主机功率)和航区(线)相适应并经过公司组织的适当培训。
2、船上培训师由开展培训船舶的船长根据培训任务指定船上经验丰富的船员担任,负责船上见习的船上培训师职务应不低于学员的见习职务。
船员朋友要注意见习报告的填写和培训师的签字。
实施主体的职责
1、 指定负责船上培训的部门和公司培训师;
2、 制订船上培训管理制度和船上培训计划;
3、 选定培训船舶;
4、 负责公司培训师、船上培训师的管理;
5、 对船上培训实施跟踪管理;
6、 为船上见习的学员出具公司的鉴定意见;
7、 每年1月份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上一年度船上见习和船上知识更新培训的开展情况。
1、 结合船舶航行任务指定船上培训实施计划,做好包括安全预防措施在内的训练准备;
2、 按船上培训实施计划开展培训,督促和指导学员完成相应培训任务,并检查学员的培训记录;
3、评估船上见习学员的见习完成情况和效果,公正、客观地签署评估意见。
温馨提示:
1、公司培训师负责拟定公司的船上培训计划,检查船上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相关记录簿的记载情况,并签署公司的鉴定意见。
2、船长全面管理船上培训工作,审核船上培训实施计划,定期检查学员的培训情况,确保船上培训师有效履行职责和船上培训计划有效实施;负责签署或授权轮机长签署学员船上培训的意见。
见习开封
船上见习记录簿:
办法明确船上见习包括职务晋升船上见习、吨位(功率)提高船上见习和培训合格证船上见习并列明了14类职务的见习记录簿样式。公司如自行编制《船上见习记录簿》的,其内容不得低于主管机关发布的《船上见习记录簿》规定的要求。
船上见习有什么流程?
见习前船员在进行见习前,负责开展船上见习的公司应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报送见习信息表,经确认后可开展船上见习(即见习开封)。
见习中
船员在船见习期间应按照要求填写见习记录簿,接受船上培训师的指导和船长的监督;船上培训师在见习记录簿中填写评估意见。
见习后
在完成船上见习任务后,见习记录簿依次由船长和公司填写鉴定意见、盖章后交船员本人保存,公司应保留见习记录簿副本。船员在申请相应适任证书时,应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供见习记录簿。
1.船员进行见习的公司发生变化的,负责船员见习的公司应将见习记录簿副本的评价报告部分报送辖区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继续船员船上见习的公司按要求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报送船上见习信息表;
2.分段(换船)见习但公司未发生变化的,负责船员见习的公司应在每次开展见习前报送船上见习信息表。
3.公司安排船长和高级船员见习时每艘船舶同一职务同时在船见习不得超过2人。
×根据文件精神对法规实施前已经实习或者在船实习的船员按照旧办法执行。但是1月20日后没有完成实习,且需要换船实习的船船员要按照新办法执行。
“20规则”船员见习要求
20 规则对于船员见习船舶有何规定?
(1)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的见习船舶不分航区,只要求在相应的等级上;
(2)三副、三管轮的见习船舶应在相应等级;
(3)大副、大管轮的见习船舶必须与其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等级一致;
(4)船长、轮机长的见习船舶必须与其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等级一致;
(5)电子电气员的见习应在相应等级的船舶上进行。
问题:我是一名航海院校的学生,听说从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必须完成船上见习后才可以申请适任考试,是这样吗?
答:不是这样的。根据“20 规则”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表注 1 规定“船长和高级船员船上见习需在理论考试通过后进行”,对于船上见习前是否需要通过评估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对于你们航海院校的学生,首先需要通过三副、三管轮或电子电气员的适任理论考试,评估考试可以在船上见习前,也可以在船上见习后进行。
问题:我是一名刚刚通过无限航区三副适任考试的航海类学生,准备上船见习,请问新规则对见习船舶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20 规则”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三副的见习需要在与你拟申请的适任证书等级相应的船舶上见习, 对航区没有限制,也就是说你如果通过适任考试拟申请无限航区500 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适任证书,你可以在无限或者沿海航区的 500 总吨及以上船舶上见习。
同样对于三管轮和电子电气员的见习规定也是一样的,需要在相应等级的船舶上见习。
问题:我是一名刚刚通过无限航区一等大副适任考试的船员,近期准备上船见习,请问新规则对见习船舶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20 规则”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大副的见习需要在与你拟申请的适任证书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船舶上见习,也就是说你如果通过适任考试拟申请无限航区 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大副适任证书,你必须在无限 3000 总吨及以上船舶上见习。
同样对于船长、轮机长、大管轮等其他管理级船员的见习规定也是一样的,需要在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船舶上见习。
问题:我是 2017 年毕业的航海类学生,已经通过了三副的适任考试,但没有完成上船见习,受疫情影响我也不知道什么时间能够完成 12 个月的船上见习,请问我可以申请延长考试成绩 5年的有效期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船员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疫情防控开始前适任考试或培训合格证考试全部理论考试科目和实操考试项目均已通过的,考试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1年”,所以你不需要申请,你的三副考试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1年,不过你一定要在1年延长时间截止日(也就是你通过考试之日起6年内)前完成船上见习并申请三副适任证书。
问题:参加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考试成绩通过后,换取适任证书是否需要海上服务资历?
答:根据“20 规则”,想要换取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需具有相应等级的船舶的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中至少应有 3 个月是在船上合格的高级船员或者合格的支持级船员的直接监督之下履行了值班职责;或者按照见习计划和见习记录簿的要求,完成 3个月的船上见习。
问题:我只通过了船员适任考试的理论考试,能否先上船实习呢?实习资历是否认可呢?
答:根据 20 规则要求,船长和高级船员船上见习需在理论考试通过后进行,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符合相应职务要求的等级和航区的实习资历是予以认可的。
问题:见习开封能否个人办理?
答:见习开封不能个人办理,船上培训是由公司负责组织和安排的,向公司所在地有权限的海事局申请,个人并不能独立完成。
问题:请问法规对船上培训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推进海船船员船上培 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鼓励辖区航运公司和海员外派机构开展船上培训工作,实现船员船上见习信息网上报送,方便船员船上见习。中国籍沿海航行船舶如果没有报送相关信息的,导致船员管理系统中无船上见习信息的,船员可凭船上见习记录簿 和其他相关材料向负责其船上见习的航运公司所在管辖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船员适任证书。国际航行船舶船上见习需要开展 船上培训前向海事管理机构申报船上见习计划,如果船上见习期 间更换船舶的,需要重新提交见习计划,见习结果鉴定由最后一 家完成船上见习的公司做出。船员可凭见习记录簿和相关材料到 全国任何一家具有发证权限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
问题:见习船长可以兼大副吗?
答:可以。按照〘船舶最低配员证书〙的规定,见习船员没有专设岗位。船员可以实际任低一级职务同时实习高一级职务。
问题:实习三副资历是否可以换出值班水手适任证书?
答:可以。船上见习三副、二副、三管轮、二管轮或电子电气员资历,可相应作为申请签发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适任证书的船上见习资历。
问题:我是一名实习大副,实习结束换证时发现单位没给我报 送船上见习计划,请问我该如何换取大副证书?
答:1.在中国籍沿海船舶上见习的船员,可凭〘船上见习记录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向最后出具鉴定结果的公司所在地具有相应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相应船员证书。
2.在国际航行船舶上完成见习的船员,应由所在航运公司或外派机构的公司培训师根据见习记录、鉴定意见和公司跟踪管理情况,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客观、公正地填写公司的鉴定意见后,由所属公司凭《船上见习记录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向公司所在 地具有相应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相应船员证书。
船员服务簿问答集锦
一、船员资历认定及服务簿填写要求
问题:我是一名船员,我要上船工作了,我的服务簿该由谁记载?
答:服务簿应由船长负责记载,记录在船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
问题:如果我将要任船长,我能给自己作任职记载吗?
答:不能,船长的任职签注由离任船长负责签注,船长的解职签注由接任船长负责签注。
问题:我的服务簿有船长记载,可办理船员业务时,海事机构说我的资历那里不合规,我该怎么辨别呢?
答:海事机构认定资历是否符合要求是有一定标准的,您听我慢慢说。下面几种情况的服务资历,海事机构不予认可:
1、您在船上所任职务高于您适任证书所记载的类别或职务资格,不予认可。
2、您所服务的船舶航行经过的水域范围超出了您的适任证书所记载的航区(线)范围,不予认可。最极端的情况是,您的适任证书无任何航线签注,但在您任职期间,船舶航行在航线范围内水域。
3、您在船服务期间,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下,例如:国籍证书失效,那么这段服务资历,海事机构不予认可。
问题:原来有这么多要求啊...可我明明一直在船上任职,去办证时,海事机构还说我资历有问题,那是怎么一回事?
答:如果资历是真实的,时间也是充足的,那可能是您的服务簿记载不规范,存在明显涂改等问题。我给您一个示范,您按提示填写就没错儿啦!
只要您的资历是真实有效的,海事机构会满足您合理的办证需求。可有些船员明明资历不够,为了晋升或者保持证书有效,不惜违法进行资历造假,最后害人害己。趁现在,我给您普及一下不如实记载资历和资历造假分别要承担些什么责任吧!
问题:船长不如实记载船员服务资历的后果?
答:船长不如实记载船员服务资历的法律后果:对船长处以罚款直至吊销船长船员适任证书的行政处罚。《船员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三)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履职情况的;......”
问题:伪造服务资历办理船员证书的后果?
答:任何人不得故意为本人或他人伪造任解职记录,不得为自己或帮助他人以虚假服务资历申请适任证书。否则会产生以下后果:
(一)提交虚假申请的,给予警告,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适任证书核发(含补、换发业务)。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二)提交虚假申请,已取得证书的,予以撤销并给予处罚,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适任证书核发(含补、换发业务)。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服务机构存在造假办证申请行为的,对船员服务机构进行违法记分。
《海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船员服务机构“以虚假资历、虚假证明等手段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船员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业务”的,服务机构记3分。
(四)对伪造资历涉及的船员进行不良信用记录。
对于伪造服务资历的行为,由海事管理机构在相关业务系统中对当事船员进行不良记录登记,记录船员的失信行为和跟踪期限,作为船员申请培训、考试和发证的参考。
问题:请问法规对船上培训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推进海船船员船上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鼓励辖区航运公司和海员外派机构开展船上培训工作,实现船员船上见习信息网上报送,方便船员船上见习。中国籍沿海航行船舶如果没有报送相关信息的,导致船员管理系统中无船上见习信息的,船员可凭船上见习记录簿和其他相关材料向负责其船上见习的航运公司所在管辖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船员适任证书。国际航行船舶船上见习需要开展船上培训前向海事管理机构申报船上见习计划,如果船上见习期间更换船舶的,需要重新提交见习计划,见习结果鉴定由最后一家完成船上见习的公司做出。船员可凭见习记录簿和相关材料到全国任何一家具有发证权限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
问题:我是一名刚刚通过无限航区三副适任考试的航海类学生,准备上船见习,请问新规则对见习船舶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三副的见习需要在与你拟申请的适任证书等级相应的船舶上见习,对航区没有限制,也就是说你如果通过适任考试拟申请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适任证书,你可以在无限或者沿海航区的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上见习。同样对于三管轮和电子电气员的见习规定也是一样的,需要在相应等级的船舶上见习。
问题:我是一名刚刚通过无限航区一等大副适任考试的船员,近期准备上船见习,请问新规则对见习船舶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大副的见习需要在与你拟申请的适任证书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船舶上见习,也就是说你如果通过适任考试拟申请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大副适任证书,你必须在无限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上见习。同样对于船长、轮机长、大管轮等其他管理级船员的见习规定也是一样的,需要在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船舶上见习。
问题:参加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考试成绩通过后,换取适任证书是否需要海上服务资历?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想要换取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需具有相应等级的船舶的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中至少应有3个月是在船上合格的高级船员或者合格的支持级船员的直接监督之下履行了值班职责;或者按照见习计划和见习记录簿的要求,完成3个月的船上见习。
问题:20规则对于船员见习船舶有何规定?
答:(1)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的见习船舶不分航区,只要求在相应的等级上;
(2)三副、三管轮的见习船舶应在相应等级;
(3)大副、大管轮的见习船舶必须与其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等级一致;
(4)船长、轮机长的见习船舶必须与其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等级一致;
(5)电子电气员的见习应在相应等级的船舶上进行。
问题:我只通过了船员适任考试的理论考试,能否先上船实习呢?实习资历是否认可呢?
答:根据20规则要求,船长和高级船员船上见习需在理论考试通过后进行,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符合相应职务要求的等级和航区的实习资历是予以认可的。
问题:见习开封能否个人办理?哪些情况要实习开封?
答:见习开封不能个人办理,船上培训是由公司负责组织和安排的,向公司所在地有权限的海事局申请,个人并不能独立完成。下列情况需申请见习开封,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
序号 | 见习开封事项 |
1 | 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 |
2 | 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 |
3 | 值班水手/机工适任证书(3个月) |
4 | 高级值班水手/机工(有12个月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资历) |
5 | 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 |
问题:见习船长可以兼大副吗?
答:可以。按照《船舶最低配员证书》的规定,见习船员没有专设岗位。船员可以实际任低一级职务同时实习高一级职务。
问题:实习生在同一条船实习12个月的过程中,船员申报系统开封所填的船长和轮机长下船,换新的船长和轮机长上船,船长和轮机长发生更换,实习簿和服务簿怎样填写?
答:由填写时在船的船长或轮机长填写就行。
问题:关于三副实习时间是怎么要求的?我做了三年值班水手,现在通过了三副考试,请问需要实习多长时间?
答:接受航海类教育的学生在申请三副适任证书时,在船上完成不少于12个月海事管理机构核发的《船上培训记录簿》中所规定的船上培训项目和内容。而现职船员在担任不少于18个月值班资历后,通过三副职务晋升考试、评估者申请证书时,须完成不少于6个月在船长或高级船员的监督下履行了相应的驾驶或轮机的职责,并完成海事管理机构核发的《船上培训记录簿》中所规定的船上培训项目和内容。
关于换证资历、晋升考试资历方面的问题
问题:操作级船员适任证书等级合并后 晋升一等大副或大管轮资历要求?
答:“20规则”将原二副/三副500~3000总吨、3000总吨及以上两个等级合并为500总吨及以上一个等级,将原二管轮/三管轮750~3000千瓦、3000千瓦及以上两个等级合并为750千瓦及以上一个等级。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证书等级保持不变。
问题:咨询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等级合并后,考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或3000千瓦及以上大管轮需要满足什么样的资历要求?
答:申请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或3000千瓦及以上大管轮考试,资历需要满足三方面要求:
一是5年内有12个月相应等级的二副、二管轮资历(能否考大副、大管轮);
二是上述资历中至少有6个月是无限航区资历(考什么航区);
三是5年内二副/三副副合计资历至少有12个月是在3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上任职,二管轮/三管轮合计资历至少有12个月是在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上任职,无限、沿海航区均可以(考什么等级)。
二、适任证书再有效资历调整
申请时间- -适任证书过期不超过3个月的可以正常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担任职务- -船长、轮机长担任大副、大管轮或者二副、二管轮担任三副、三管轮的资历可用于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资历航区- -满足5年内12个月资历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无限航区船员所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知识更新- -对于满足适任证书再有效资历要求的,不需要知识更新培训。
问题:咨询:大副担任二副、大管轮担任二管轮的资历可以用于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吗?
答:不可以。我国是STCW公约缔约国,符合公约规定是履约的基本要求。根据STCW公约,船长和大副是管理级,适用同一个适任能力标准(KUP),故船长担任大副可以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而二副是操作级船员,不是一个适任标准,所以大副担任二副不能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同理,大管轮担任二管轮不能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问题:咨询:满足适任证书再有效资历要求的可以不需要知识更新培训,但为什么基本安全、精通艇筏、高级消防等培训合格证再有效需要知识更新培训?
答:我国是STCW公约缔约国,符合公约规定是履约的基本要求。根据公约规定,具备一定海上服务资历可以表明船员持续适任,可以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但对于基本安全、精通艇筏、高级消防等培训合格证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明确了部分能力每5年需要在岸上新培训,比如跳水、翻筏、灭火等。
三、两年制调整
“20规则”取消两年制(非学历);允许全日制航海类中专参加无限航区适任考试。
问题:请问无限航区二副晋升无限航区一等大副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附件及表注的有关规定:海上服务资历如无其他规定须是在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前取得的5年内的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资历,其中申请无限航区适任证书职务晋升所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其余时间可以在沿海航区的船舶上任职;申请晋升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或者3000千瓦及以上大管轮的船员除满足上述资历要求外,5年内三副、二副或者三管轮、二管轮合计资历至少有12个月是在3000总吨及以上或者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上任职。
问题:请问怎样才能保持GMDSS证书有效?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附件及表注的有关规定,在GMDSS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从申请换证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有12个月的GMDSS任职资历,或者申请换证之日前6个月内有3个月的GMDSS服务资历可以直接申请证书在有效(船长及值班驾驶员的资历可以算作GMDSS的任职资历)。如果不具有上述任职资历,或者证书过期在3个月及以上可以通过参加知识更新培训、模拟器培训,并根据不同过期年限按规定进行抽考,保持适任证书再有效。
问题:请问20规则对二管轮晋升大管轮的海上服务资历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二管轮申请参加大管轮的岗位适任培训需满足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参加职务晋升的学习和考试海上服务资历上除满足时间的要求外,如无其他规定,海上服务资历必须是在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前取得的5年内的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资历,其中申请无限航区适任证书职务晋升所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其余时间可以在沿海航区的船舶上任职;申请3000千瓦及以上的大管轮还需满足5年内必须有12个月是在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上担任三管轮或者二管轮。船舶航区以船舶最低配员证书中载明的船舶航区等级为准。
问题:请问法规对沿海一等轮机长参加航区扩大培训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申请适任证书航区扩大者,应当持有有效的沿海航区相同船舶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6个月,并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取得培训证明后,需参加相应的适任考试,考试通过后可免于见习。
问题:请问轮机部各职务船员进行职务晋升,对海上服务资历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最新的“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规定,轮机部各等级职务船员职务晋升培训前需要满足的资历时长分别为:
1.值班机工申考三管轮需要18个月的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良好。
2.三管轮升二管轮需要12个月的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良好。
3.二管轮申考大管轮需要12个月的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良好。
4.大管轮申考轮机长需要18个月的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良好。
申请无限航区职务晋升适任证书所要求的“至少6个月有无限航区海上服务资历”应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余所需的海上服务资历可为沿海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资历。
问题:请问申请培训和考试的海上资历是如何计算的?
答:海上服务资历的具体的计算方法是从你报名培训班开班之日起向前5年内的海上资历,按照每条船的海上资历分别计算。每个自然月为1个月,不满足1个自然月的把天数加起来满30天算作1个月,不足30天的不能按照1个月计算,例如你是5月18日上船,11月16日下船,那么你的服务资历就是5个月多29天,但是不能算作6个月。
问题:我是一名船长,请问如何保持适任证书再有效?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规定,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在有效。通常是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担任大副的可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或者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如果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之一,需要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且报名参加评估抽考,抽考成绩合格后可以申请证书再有效。
问题:请问适任证书即将到期,海上服务资历已满足证书再有效要求,是否需要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条规定,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一)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轮机长担任大副、大管轮或者二副、二管轮担任三副、三管轮的,可以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
(二)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本规定中没有提到知识更新培训,所以根据文件要求,不需要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问题:二副和二管轮申请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或3000千瓦及以上大管轮适任考试,要满足什么样的资历要求?
答:根据“20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和表注1,二副和二管轮晋升3000总吨及以上大副或3000千瓦及以上大管轮资历要同时满足以下2个基本要求:
(1)在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前5年内在500总吨及以上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上担任二副、二管轮满12个月,其中申请无限航区大副、大管轮的二副、二管轮资历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
(2)5年内三副、二副或者三管轮、二管轮合计资历至少有12个月是在3000总吨及以上或者30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上任职,即3000总吨及以上或者3000千瓦及以上操作级资历不少于12个月。
问题:“20规则”生效后,如持有无限航区一等船长适任证书,到期换证时,只有沿海航区一等船长资历,是否还能换发原航区等级职务的适任证书?
答:不能换发。根据“20规则”第十九条,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担任大副可以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但是可以根据任职资历情况,换发相应的沿海航区适任证书。
问题:我是一名持有无限航区证书的三副,听说“20规则”生效以后,晋升二副要求的资历有什么变化呢?是缩短了吗?
答:根据“20规则”要求,三副晋升二副时,海上服务资历由原11规则要求的18个月,缩短为12个月,其中申请无限航区适任证书职务晋升所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其余时间可以在沿海航区的船舶上任职。
问题:服务簿上的“船员服务资历”写错了怎么办?
答:根据规定,船员服务簿的各项内容都必须准确无误不得谎报或者涂改。船员服务资历必须能真实反映船员的水上资历,不得弄虚作假。由于笔误写错时,应该注明该行无效,另起一行填写。
问题:请问20规则对二副晋升3000总吨以上大副的资历要求是什么样的,听说和三副资历还有关系?
答:根据20规则,二副晋升大副需要有至少12个月二副资历,同时,要求5年内在3000总吨以上船舶上担任二副和三副合计12个月以上。
问题:听说20规则实施以后,非运输船的资历不能用于晋升大副了,是这样吗?
答:根据20规则实施办法:已持有适用于货物运输船舶适任证书的船员在各类非运输船上2020年11月1日之后的海上服务资历不能够作为晋升货物运输船舶大副、船长的海上服务资历。因此,并不是非运输船资历不能用于晋升大副,是不能用于晋升运输船舶大副而已。
关于20规则解读 “20规则”实施办法解析
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以11号令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20规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2011年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2013年、2017年修改决定同时废止。
2020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印发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称《办法》)。